新北市一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,2016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,一怒之下,搜集過往在休息時間被老闆以LINE交代工作事項的對話紀錄,向資方請求加班費,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,合意交付仲裁,如今確定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。 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這位勞工主張休假日時常接到老闆用LINE傳訊息給他,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,這些工作並非公司所稱「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」,憤而提出LINE對話紀錄,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。 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日前做出仲裁,認定勞工平日下班及假日用LINE通訊紀錄與雇主聯繫,確實受僱主指揮,屬於加班時間。仲裁委員會依通訊軟體對話頻率、次數、通話秒數,並參照《勞基法施行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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