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今下午至高雄捷運中正技擊館站「割闌尾南區罷免行動」現場演講,談及選舉與罷免情事,黃國昌不解,台灣法治發展迄今,選舉能大打廣告,罷免卻不能宣傳,「這真的符合比例原則?」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86條規定,「罷免案之進行,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,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。」黃國昌痛批,以現今角度來看,選舉時旗海滿街、文宣狂塞信箱,甚至能打電視廣告,為什麼罷免不能宣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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